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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09 14:26    作者:.    来源:庆元县融媒体中心    查看:
  畜禽养殖户们注意啦!庆元出台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哪儿禁止养殖畜禽?快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出台,结合庆元县畜禽养殖业现状,对庆元县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庆元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此次禁养区划分调整本着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一、生态环境和经济现状与环境规划相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推行生态化养殖,建立与环境相和谐的生态畜禽养殖格局,促进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

  《方案》明确禁养区范围

  1、依法划定的饮用水水源的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兰溪桥水库、濛洲街道下滩水库、安南乡五里根、竹口镇狮子坑、贤良镇坑里溪、隆宫乡十八湾、左溪镇茶园湾)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2、庆元县城区(濛洲街道、松源街道、屏都街道)的建成区;

  3、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4、庆元县双苗尖风景名胜区;

  5、镇政府(竹口镇、黄田镇、荷地镇、左溪镇、百山祖镇、贤良镇)所在地;

  6、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该《方案》明确了禁养区空间管制规则,规定严禁在禁养区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关停拆除;在实施关停转迁前,污染物排放要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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