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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10月1日起,生猪菜牛等动物产品的“浙食链”食安码转成“绿码”后方可销售

发布时间:2021-09-07 10:02    作者:.    来源:摘自中新网    查看:
    9月6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强化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10月1日起,生猪菜牛等动物产品的“浙食链”食安码转成“绿码”后方可在宁波销售。对未按规定要求录入“浙食链”系统的,宁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新修订的《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人民币,下同)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汤晔介绍,这是海曙区全面推进猪肉“浙食链”全链条追溯试点工作的首次尝试。截至9月6日,已激活农贸市场及肉类经营户150余户,校园食堂配送单位8家。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宁波市内定点屠宰加工的猪牛肉,由定点屠宰企业通过“浙食链”系统报备生猪菜牛产地检疫合格证、重量等信息,生成鲜猪牛肉的食安码,并通过扫码交易,将报备的溯源信息传递给下游经营者。下游经营者拍照并上传该批次猪牛肉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交易数量等信息,“浙食链”食安码转成“绿码”后方可销售。

    宁波市外调入的猪牛肉产品,则由落地宁波市的第一站经营者(首站经营者)查验“浙食链”食安码,没有“绿码”信息的,通过“浙食链”系统直接报备(或补充)该批次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信息,生成“绿码”方可批发、销售。

    农贸市场经营户、配送企业、零售商户、餐饮单位等下游环节经营者在购入猪牛肉动物产品时,通过“浙食链”系统和上游经营者完成进货查验和扫码交易。市场举办者在经营者入场销售前查验并确认猪牛肉等动物产品的“绿码”信息,并进行电子归档。

    同时,进口冷冻猪牛肉等产品的追溯管理,将继续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政策。由首站经营者在“浙冷链”系统报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并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下游经营者通过“浙冷链”系统出入库扫码方式完成进货查验记录。

   “经营者在‘浙食链’系统手机端生成二维码,消费者可以通过扫码获取该经营者售卖的猪牛肉等食用农产品是否为‘绿码’及相关来源信息。”该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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